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,有关企业和单位: 为进一步加速我省企业新旧动能转换,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,构建更加完善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,根据《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》(鲁经信技〔2016〕396号),经研究,确定组织申报第二十四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申报重点 工业领域新旧动能转换重点行业的骨干企业,突出高端装备、高端化工、新能源、新医药及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引领“四新四化”发展的重点产业,兼顾区域产业特色和发展需求。 二、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,依托山东省经信委电子政务综合服务系统(网址:http://124.133.230.226:8080/)开展,各申报单位参照《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系统企业用户操作指南》(请于系统通知公告栏下载)进行注册及有关填报操作;各市、县(市、区)经信部门参照《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系统市县区审核用户操作指南》(请于系统通知公告栏下载)开展审核工作。 三、其他要求 (一) 申报企业要按照《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》要求,认真编制《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》并填写《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》(请于系统通知公告栏下载)。企业要确保资料真实有效,如发现弄虚作假,省经信委将按照《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》给予相应处理。 (二)各市经信委(中央驻鲁及省属企业)要积极主动做好组织申报工作,帮助企业规范申报文本,对申报企业及其上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,并形成正式推荐文件,于8月23日前统一报送至省经信委科技处。网上申报系统将于8月21日下午5:00关闭,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。 申报政策咨询电话:0531-86062354,86905527。 申报技术支持电话:0531-82600056转8603、8981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7月19日 (此件公开发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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